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5〕17号)相关规定,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现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书面向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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