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重点帮扶群体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广东省劳务协作四省区按贵州、西藏、新疆籍重点帮扶群体1000元/人/年,广西籍重点帮扶群体600元/人/年;其他外省的重点帮扶群体500元/人/年予以补助。
现将2026年第二期初审通过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0769/87923222
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至少7天)
单位名称:塘厦镇农林水务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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