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府〔2021〕33号),现对塘厦镇龙景花园A座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69-82086370 )提出,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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