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1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鑫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塘厦分公司使用的“饭碗”
(一)东莞鑫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塘厦分公司使用的“饭碗”,经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项目均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3〕020922C02号。
二、东莞市塘厦松友河粉档销售的“湿米粉(米粉制品)”
(一)东莞市塘厦松友河粉档销售的“湿米粉(米粉制品)”,经抽样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湿米粉(米粉制品)”共50kg,其中2kg被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琪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
(一)东莞市琪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经抽样检测,灭蝇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豇豆”共9kg,其中4.216kg被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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