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2016〕96 号)及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22号)等规定,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经我镇大队对辖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现核定东莞市石碣中学等60家单位为2021年度石碣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2021年度石碣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共60家,详见附件)。
各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2021年度石碣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石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钟立彬,联系电话:8138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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