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0〕9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工程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
残疾人是一个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无障碍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负担,方便残疾人日常家庭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0〕94号)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5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困难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工作思路,从2010年至2015年,用6年时间,为全市约3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通过居家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日常生活障碍,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改造对象
(一)具有东莞市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有无障碍改造需求,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根据入户调查确定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具体改造项目)。
三、工作原则
(一)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老残一体家庭和孤残一体家庭优先考虑;
(二)因地制宜,针对每户改造对象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三)方便适用,不追求豪华高档;
(四)节俭办事,努力用有限的经费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受益;
(五)保证质量,确保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可靠。
四、改造项目
(一)肢残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改造内容原则上限在家庭户门以内的土建项目,根据房屋建筑形式分为两A、B类:
A类:多层和高层单元式建筑
1、楼道首层出入口改造:三级以下台阶改坡道;加装楼道扶手;地面平整硬化等。个别首层下因有半地下室,台阶高差超过三级且具备改造条件时,根据难易程度和总造价确定。
2、家庭对外户门无障碍设施改造,通道地面硬化。每户原则上改造一个对外户门。家庭户门(如阳台门)具备直接对外的无障碍条件时,根据难易程度和总造价确定。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功能用房门应便于轮椅通行。
3、卫生淋浴间安装抓杆、扶手和固定式可折叠浴椅;蹲便器改坐便器,并加装扶手、安装紧急呼叫装置;门应便于轮椅通行。每户原则上改造一个卫生淋浴间,淋浴间内具备安装折叠浴椅条件的可配发活动浴凳。
4、厨房视建筑结构情况改造灶台、橱柜、洗碗池等,方便坐轮椅者使用。
5、家庭卧室宜改造低电位电源开关,并在卧室门口和床头实施双控。
B类:二层以下院落式建筑
1、家庭对外户门无障碍改造,家庭院内至户外通道地面硬化。每户原则上改造一个对外户门、起居室、卧室和主要功能用房通道,门应便于轮椅通行。
2、厕所、淋浴间无障碍改造根据难易程度和总造价确定。蹲便器改坐便器,加装扶手、固定式可折叠浴椅和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每户原则上改造一个卫生沐浴间,淋浴间内具备安装折叠浴椅条件的可配发活动浴凳。
3、厨房视建筑结构情况改造灶台、橱柜、洗碗池等,方便坐轮椅者使用。
4、家庭卧室宜改造低电位电源开关,并在卧室门口和床头实施双控。
(二)盲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楼梯口、门口铺设盲道或提示盲道;
2、安装语音对讲门铃;
3、单元楼内电梯加装语音系统。
(三)聋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安装闪光门铃;
2、配备无障碍闪光开水壶和振动闹钟等聋人无障碍新产品。
(四)无障碍改造项目建筑标准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建筑标准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程序
(一)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10年3月—6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入户调查摸底,了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需求。
2、开展试点(2010年7月—12月):选择部分镇(街)共1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试点改造;收集和整理资料,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制定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改造项目范围和建筑标准、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等。
3、分批实施(2011—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争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市约3000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改造;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档案,保存改造前后有关资料。
(二)工作程序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申报审批程序为:残疾人申请,镇(街)初审,市残联评估、审核确定名单,镇街公示。
1、申请审批阶段(每年1月—4月):各镇(街)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初审,并在3月初将资料上报市残联;市残联组织开展评估、审核,确定本年度改造家庭名单及其改造项目内容,并由镇街进行公示。省、市属单位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按属地实施。
2、组织施工阶段(每年5月―10月):组织施工单位入户设计和施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入户监督和满意度调查。
3、评估验收阶段(每年8月―12月底):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验收,对问题进行整改;评选先进典型,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向市政府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成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成洪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残联梁应昌理事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一名领导为成员,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由市残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无障碍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技术设计、评估、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东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家组,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各镇(街)要相应成立镇(街)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监督员,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服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残联负责制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建筑标准;加强对镇(街)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估验收。市财政局及时拨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的经费,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民政局协助做好低保、低收入残疾人调查摸底、审核工作。各镇(街)开展调查摸底,审查和上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名单,协助市残联组织开展评估审核工作,整理和收集无障碍改造家庭档案,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三)组织开展培训。市残联组织有关专家对镇(街)残联和有关人员、施工单位进行无障碍知识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程序和标准的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
(四)经费保障。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由市、镇(街)按照5:5的比例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开支;省、市属单位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附件:1、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施工技术要求(试行)(略);
2、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审批表(略);
3、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使用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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