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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6-24 17:32:4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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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1〕64号

 

关于印发《2011年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1年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11年,是全面实施文化名城战略的启动之年,落实“文化惠民”工程是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确保各项任务得以切实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构建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得到基本的保障,真正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

二、目标任务

在2011年内,市镇投入5亿元,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到“五个有”的标准;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组织实施“百场培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的文化惠民活动到基层、到村(社区)、到企业。

(一)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全省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评估定级的通知》(粤文社〔2007〕20号)标准,目前,在全市32个镇(街)的文化站中,只有茶山、洪梅、沙田、谢岗四个镇是省“一级文化站”,其余全部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因此,在2011年,茶山、洪梅、沙田、谢岗四个镇要按照省特级文化站的标准,结合本镇实际,加大投入,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以确保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

(二)实现全市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到“五个有”的标准

根据《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20年)》,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要按照“五个有”的标准建设,即:有一个总面积不少于200㎡的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不少于60㎡的公共图书阅览室;有一个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文体广场;有一个面积不少于40㎡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公共电子阅览室);有一批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器材(见附件1)。

目前,在全市593个村(社区)中,还有192个村(社区)(名单见附件2)未达到“五个有”的标准。因此,要在2011年,采取市、镇(街)按比例共同投入建设的办法,实现全市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到“五个有”的标准。

(三)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

以全民为服务对象,在全市32个镇(街)建成通借通还、覆盖全市的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服务系统。其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在32个镇(街)各建设一个自助图书服务点(有“自助图书馆”和“图书馆ATM”两种形式选择);二是由东莞图书馆负责建设实时联机的技术支持和监控管理中心、高效快捷的图书管理和物流配送中心和及时专业的设备维护与故障处理中心的运作系统。

(四)组织“百场培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到基层、到村(社区)、到企业

努力整合全市各类文化服务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组织实施“百场培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 到基层、到村(社区)、到企业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主要任务有:

一是以基层为重点,举办百场文化艺术培训,提高群文工作水平和文化惠民服务能力。东莞群众艺术馆负责组织群众文化管理知识、文艺活动策划编导、歌曲舞蹈创作编排、绘画摄影尝试技巧、非遗保护传承开发、文学书法写作培训等一系列丰富实用的公共文化服务培训内容,并明确到基层培训的时间安排。各镇(街)负责每年安排3场公共文化服务培训,落实培训的场地、设备以及听课人员等,共同把文化艺术培训办成“文化惠民”的又一亮丽品牌,进而提高群文工作和文化惠民的服务水平。

二是以服务为宗旨,开展“每天绽放新精彩——千场文艺演出到基层”活动。整合市、镇(街)演出资源,利用深莞惠演出联盟平台,引导文化中介共同参与,建立起公益性惠民文艺演出的良好秩序。群众艺术馆负责制定落实“千场演出”的总体计划、活动内容、目标任务(见附件3)、具体责任和时间安排等实施方案;负责统筹、组织群星艺术团、镇街业余艺术团以及市外优秀文艺团体赴各镇(街)、村(社区)、各企业、新莞人生活区等进行交流演出;负责市级高质量演出的竞标和各镇街演出活动资金补助的审核。各镇(街)负责根据各自实际,策划出有亮点、有新意、市民喜闻乐见的演出,制定出每月演出2—3场的活动方案,并逐一加以实施。鼓励各镇街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请有质资的社会艺术团队来当地演出。继续发挥“都市彩虹”、“越唱越红”、“快乐周末”、“岭南中国星”等演出品牌效应,以顺利完成“每天绽放新精彩——千场文艺演出到基层”活动的任务。

三是以惠民为目标,组织实施“万场电影到村(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到新莞人生活区”活动。按照“一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要求,市文广新局负责制定实施“万场电影到村(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到新莞人生活区”的活动方案,明确放映指标(见附件4)、协调片源组织、签订责任分工,严格放映管理等组织工作。全市各镇(街)负责组织落实:每个镇级文化广场每周放映一场电影,每个村(社区)全年均衡放映场次不得少于12场。中小学、院校每个学期放映2场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等任务,以确保行政村放映的场次率和覆盖率达到100%,顺利完成“万场电影到村(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到新莞人生活区”的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为保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立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工作的实施。

(一)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严小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伟(市文广新局局长)

詹文光(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陈健秋、陈锐康、蔡建勋、董红、黎寿康、黄培德、王海明、陈志满、黄辉、周汉标、李东来、梁燕玲,以及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化惠民”工程各项工作的实施督导。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社文科。办公室主任由陈志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健秋同志兼任。

四、资金管理

“市镇投入5亿元,落实‘文化惠民’工程”,这是市政府承诺2011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因此,各责任单位、各镇(街)、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到:

一是做好资金预算。要做好各个项目的财政预算,特别是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相关配套资金预算(附件5)。其中:1、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建设资金由未达标准的茶山、沙田,洪梅,谢岗四个镇分别投入(茶山镇计划投入3500万元、洪梅镇计划投入1000万元、沙田镇计划投入1000万元、谢岗镇计划投入1000万元,合计为6500万元)。2、实现全市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到“五个有”的标准,其基本建设资金为150万元/村(社区),现采取市、镇(街)按比例共同投入建设的办法(即一档3:7,二档4:6,三档5:5,四档6:4)。市财政计划投入1.3785亿元;各相关镇(街)计划投入1.5015亿元,合计为2.88亿元。3、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其中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建设经费308万元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东莞图书馆负责实施。在全市32个镇(街)各建设一个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服务点,其基本建设费用为每个40万元。现采取市、镇(街)按比例共同投入建设的办法(即一档3:7,二档4:6,三档5:5,四档6:4)。市财政计划投入888万元(含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建设经费308万元,补助各镇街自助图书服务点建设经费580万元),各镇(街)计划共投入700万元,合计为1588万元。4、实施“万场电影”下村(社区、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文化惠民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东府〔2009〕130号)文件精神,通过采用“三个一点”的办法(即市、镇街、村社区按2:2:1比例分担),市财政计划补贴200万元,各镇(街)补贴200万元,各村(社区)补贴100万元,合计为500万元。5、“千场演出”下基层,按照省委宣传部“文艺下乡”每场1.5万元补助的标准,市财政计划补贴1500万元。6、“百场培训”到村(社区),市财政计划投入100万元。

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各镇(街)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项目,由本镇文广中心(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书面申报,并加签当地政府意见后,报市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市文化名城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市文化名城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补助资金划拨到镇(街)财政分局(市财政补助资金最终以项目中标书及合同金额为准),按专款专用原则用于项目建设。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各镇(街)负责统筹、实施、监管。

三是做好资金使用验收。各工程项目完成后,各镇(街)要编制财务决算和工程总结报告,上报市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市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以及有关上级领导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各镇(街)、各责任单位、东莞图书馆、群艺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目标岗位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履行问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报进度等工作。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纳入对领导班子年度考评中,对未能按期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定期报告,强化督导。市文广新局要加强对各镇(街)的督促和指导。各镇(街)文广中心、东莞图书馆、群艺馆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等情况如实上报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季度要向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及各镇(街)、各有关单位通报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文化惠民活动的进展、进一步扩大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大力营造实施“文化惠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村(社区)“五个有”基本标准一览表(略);

2、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未达“五个有”标准的村(社区)名单(略);

3、2011年“每天绽放新精彩——千场文艺演出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镇(街)目标任务

表(略);

4、2011年“万场电影到村(社区)到企业”文化惠民活动镇(街)目标任务表(略);

5、“文化惠民”工程配套资金预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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