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沙府〔2022〕9号)文件精神,鼓励及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2022年用工人数比例提高10%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按新增人员数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补贴,以用人单位2022年12月对比2022年6月养老保险实缴人数进行计算。
现对沙田镇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镇人社分局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769-8886104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田分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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