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敬老院申请入住轮候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图片解读:关于《石排镇敬老院申请入住轮候方案》的图片解读、音频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镇敬老院的入住轮候机制,提升镇敬老院的社会效益,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经石排镇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石排镇敬老院申请入住轮候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政策制定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床位资源及老年人群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共九章九条。
(一)适用范围。明确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申请入住镇敬老院的老年人,确保政策覆盖的全面性。
(二)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二是公平公正,对入住的老年人一视同仁,根据标准与流程开展评估筛选工作。三是安全第一,确保院内的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完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四是资源适配,有空余床位和充足服务能力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三)申请条件。明确申请入住需满足“年满60周岁及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病症”的基本条件,同时明确本镇户籍老年人优先入住的政策导向。
(四)轮候规则。明确三类轮候对象及优先顺序。第一类为特困供养老年人、低保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第二类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烈士遗属、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空巢老年人等;第三类为其他社会老年人。同等条件下,按申请时间先后确定轮候顺序,确保资源向重点群体倾斜。
(五)收费标准。实行分类收费机制,具体包括基本服务收费(含护理费、床位费)和其他服务收费(伙食费)。其中,护理费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定价(自理老人600元/月、介助老人1200元/月、介护老人2000元/月),床位费按房型区分(单人房600元/月、双人房300元/月),伙食费统一为1500元/月。收费标准参照《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26〕1 号)文件执行。
(六)申请流程。规范申请、初审、评估、公示、入院全流程。申请人(或监护人)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村(社区)初审后报镇敬老院;镇公共服务办自收到完整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联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开展入户走访评估(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入院手续。
(七)入住通知。明确入住通知,申请人(或监护人)接到入住通知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含签订协议、缴纳费用、提交个人物品等),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八)后续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镇公共服务办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实时评估并调整护理等级;明确退院情形,老年人因个人意愿、去世等原因退院的,需及时办理退院手续。
(九)附则。明确《方案》由石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公开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三、核心条款主要内容(具体以政策原文内容)
(一)轮候规则。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民政部第66号)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二)收费标准。严格遵循《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26〕1号)文件要求,统一收费项目与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三)走访评估。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客观、公正,精准匹配老年人服务需求。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方案》由石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8655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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