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石排村在保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石排镇人民政府86555002
东莞市民政局22832536
确认单位(盖章)
2026年10月22日
注:所有本次公示的对象都要由镇(街道、园区)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及镇(街道、园区)公共服务大厅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救助类型包括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一户存在多种救助类型的据实填写。存在近亲属备案情况的,应填写涉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与公示对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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