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东莞市石排新万悦百货店于2026年4月24日被抽检的“香辣味锅巴(含油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5-10-13)”,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食安2026-04-2283)。因当事人已停止经营,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执法文书,为了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丽霞,李智慧 联系电话:0769-86555503,
地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东莞市石排镇公园南路10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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