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石排镇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切实满足辖区老年人就近便捷用餐需求,根据《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东莞市“和美社区饭堂”建设及运营指引》等文件要求,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和美社区饭堂”服务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东莞市石排镇辖区内交通便捷、区位适宜、村(居)民步行可达的正规合法餐饮经营主体,涵盖快餐店、家常菜馆、社区便民餐厅、长者饭堂等各类符合经营条件的餐饮单位。
二、主要合作内容
(一)成功入选的助餐服务运营机构,将统一挂牌“和美社区饭堂”;
(二)助餐服务运营机构承诺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每人每餐5元及以上专属用餐优惠,能根据老人需要,提供堂食或送餐服务;
(三)助餐服务运营机构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惠企政策、扶持补贴及费用结算。
三、申报条件
具体条件参考《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东莞市“和美社区饭堂”建设及运营指引》。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石排镇“和美社区饭堂”意向合作点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实景照片。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二)递交资料邮箱:spzggfwb@163.com(邮件主题:运营主体名称+和美社区饭堂)
六、评审及结果公示流程
(一)资格初审。镇公共服务办对报名材料完整性、资质符合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由镇公共服务办牵头,联合市监、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核查,重点围绕场地条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状况、适老化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择优确定1-2家拟中选单位。
(三)结果公示。拟中选单位名单在石排镇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运营服务协议;公示期间存在异议且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入选资格,按评审得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二)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市石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86555002
办公地址: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石排大道中439号)三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石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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