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和镇街(园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19日至23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
邮政编码:523125 联系人:高伟权、卢彦华
联系电话(传真):(0769)23193772、23126007
2.东莞市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39号)
联系人:姚柱权、邹凡 联系电话:(0769)86651845
附:石排镇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东莞市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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