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关于做好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登记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注册登记但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中小学生培训机构
二、办理要求
1、请目前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注册登记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中小学生培训机构于5月30日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承诺表)》、《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检查表》等资料,并按要求填报,我中心将收到验收申请后,将安排每周一验。
2、对未予通过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出具整改告知书,直至机构整改到位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对未经检查验收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一经发现纳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若根据《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检查表》已做好复课准备且验收合格,待验收合格后可先行复课,未达到复课条件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再依程序申请办学许可证。
4、8月1日(整改期)之后仍未整改完毕的或还没拿到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我中心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配合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其不得面向中小学生进行培训活动。
三、咨询电话及微信群组
咨询地址:石排镇人民政府教育管理中心(镇政府4楼)
联系人:王可盈,联系电话:86652006
咨询群组: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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