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东莞市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有关政务服务改革事项,在党政办指导下具体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综合服务中心)及网上办事大厅石排办事站的具体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指导村(社区)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统筹全镇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智慧政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为各镇属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负责镇级“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完善平台标准化建设和各类基础信息库设置;负责镇政府数据机房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镇政务内网主干网络管理维护工作,为各镇属部门局域网事项提供技术指导;负责镇政府网站运营管理工作;负责镇属部门电子政务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注:
注:本部门2019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03万元,比上年增加761.1万元;支出预算1103万元,比上年增加975万元。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综合服务中心将投入使用,除设置了日常运营经费,还设置了用于办公家具、电器设备、档案柜等货物采购的开办经费,因此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均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增长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2019年中心增加了新同事,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相应经费额度。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6.5989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已购置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交换机、机柜、平板电脑、打印机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注:本部门2019年预算无200万及以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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