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摘要
二 事件经过 国外买家与中国卖家先后在德国汉诺威展会和上海展会结识,其后双方多次交易,历时5年。2020年年末该买家注销原公司,使用新注册公司进行采购。2021年年初用新公司名义在中国采购两批货物,4月份中国卖家发货。卖家基于对该买家多年交易的信任,仅收10%预付款就将货物装船发出。 货物运抵南美目的港后,买家告知,他的银行出了点问题,一时不能付清货款,但保证最终会付清,随后失联。货物滞港1个多月,中国卖家陷入困境。疫情期间海运费暴涨,到南美每个货柜单程海运费超过10000美元,而这批货值仅20000多美元,往返运费很可能超过货值,因此退运无意义。若选择弃货,最终这批货物被海关拍卖,拍卖金额可能不足以偿付滞港费。 中国卖家设法就地转售,最终按80%货值向当地一位新买家转卖了这批货物。其后,中国卖家联系承运人(MSK)更改提单,提交改单保函,终于获得新提单,凭以向新买家转售。除了按80%折价转售,中国卖家还另外承担了目的港滞港费、提单改单费及其他费用共2600美元。 三 经验教训 从本案案情看,中国卖家如能做到以下几点,就能有效防控相关风险: 投保出口信用险。 出口信用险会产生相应成本,作为替代方案,也可设法提高预付款比例,原则上应能覆盖货物往返运费,以及基本成本,一般而言,预付款比例应不低于50%,从而增加国外买家的违约成本,提高外贸合同的履约率。 针对信用情况不良地区的商家,应谨慎选择合同付款方式。 来源:中国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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