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2024年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确保给内容规范、及时,渠道多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借助“东莞·清溪”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清溪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168篇,聚焦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等领域主动公开157条信息,政民互动发布征集公告10份,财政预决算信息270份,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镇政府文件7份。2024年政务新媒体“平安清溪”发布信息155篇、视频77条,全年总阅读量335,492次。2024年“最美清溪”微信公众号发布2181篇文章,其中1859篇图文、322条视频,全年总阅读量410.6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规范化流程,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复议、诉讼等各个环节有序运行,确保程序合法。同时,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与政府法律顾问双保障,提高答复的专业性和准确度。2024年,我镇共收到11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1宗结转到下一年(因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其余10宗全部办结。202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从信息的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性、保密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事项分类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并动态管理对应目录及标准,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后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全覆盖,优化页面设计与加载速度,增强网站兼任性、适老化等;二是设立“百千万工程”专栏,从多方面、多角度展现清溪镇在开展“百千万工程”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讲好清溪镇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奋进故事;三是落实《清溪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工作方案》,上线惠企政策兑现事项53项,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并公布办事指南。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监测工作,通过文本监测系统在文章发布前进行筛查,发布后通过监测系统反复进行检测与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专人读网巡查制度,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切实保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符合法定要求。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清溪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重点领域信息质量公开还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每年考评结果反馈,制定年度信息公开清单,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任务和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提高解读质量。切实增强解读的实质性,对其利企惠民措施、前后政策差异对比等进行深度解读,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镇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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