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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可申领3000元补贴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8-19 16:47:4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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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溪人社分局获悉,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且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者村(社区)就业,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3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

东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办法,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或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根据东莞市人社局出台的补贴办法,申领者必须是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申领。

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两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规定,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详情可致电清溪人社分局87898877

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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