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镇黄福声等96名符合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民代教师的身份、户籍所在地、2018年度生活困难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身份、工作年限、2018年度生活困难补助金额等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 2020 年 2月10日至 2020 年 2月 14日止
受理单位: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308室;
邮政编码:523660;
联系人:李文慧、韩世伟;
联系电话:(0769)87738904。
附件:清溪镇2018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相关信息表.xls
2020年 2 月 10 日
东莞市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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