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东莞职工生育津贴可在线申领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4-16 10:24:15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莞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可以在线申领啦!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人社服务质量和效率,从4月起,东莞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再添新功能,实现企业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全程网办”。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完成生育津贴申领,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在前期已实现生育医疗费现场结算的基础上,推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东莞市实现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全程“零跑腿”。

参保人在东莞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具体流程为: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综合申报→生育津贴网上申报→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选择未核算记录→核算→选择已核算记录→提交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办理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2.职工生育或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本单位参保缴费,且目前仍在本单位参保缴费;3.单位在职工休假期间已垫付生育津贴或已支付假期工资;4.网上申报日期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次月起1年内(分娩或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