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教人〔2024〕1号文,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及相关部门核实,对符合本次发放困难补助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桥头镇原民办原代课教师公示名册》(2025年1月-12月新增)。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止。若对表中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者、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桥头镇长青路19号三楼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83431889
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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