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根据桥头镇网格管理中心提供的线索,桥头镇应急管理分局在东莞市桥头镇华富南路四巷28号一楼查获一批油漆和溶剂(无毒平光poly漆156桶,高光poly漆79桶,防白水31桶,固化剂6罐)。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桥头镇应急管理分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1号)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桥头镇应急管理分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将上述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桥头分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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