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财政2024年下拨补偿资金1263844.4元,我镇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其中由镇政府统筹使用资金156116元,由村统筹使用资金1107728.4元已全部发放至各村(社区),其中麻一经济联合社150811元、麻二经济联合社2657.5元、麻三经济联合社20385元、麻四经济联合社107870.5 元、大步经济联合社101055.5 元、东太经济联合社77872.5元、新基经济联合社21949.5 元、川槎经济联合社21442 元、鸥涌经济联合社98594 元、华阳经济联合社51706 元、南洲经济联合社16988.4 元、大盛经济联合社74680.5 元、漳澎经济联合社284445.5 元、黎滘经济联合社77270.5 元。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麻涌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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