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东莞市众豪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要求停业整顿但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停业整顿,其行为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同步注销该公司全部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擅自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信息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注销车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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