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卓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38户企业:
本局于2026年5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市监罚听告〔2026〕24-13号-东市监罚听告〔2026〕24-50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吊销东莞市卓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38户企业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市监罚听告〔2026〕24-13号-东市监罚听告〔2026〕24-50号)
联系人:陈胜权、吴志涛 联系电话: 81336638
联系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3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