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虎门镇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8-31 10:45:19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虎门镇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虎门镇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385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进一步推动租金、用能等成本下降,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租金减免力度

  开展镇、村两级联合减租行动,镇属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倡导村(社区)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责任单位:镇农林水务局、虎门集团,各村(社区)〕

  二、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虎门镇属物业标准厂房租金最高限价为每平方29元(定制厂房及特殊用途厂房除外),镇属物业原则上租金不上涨,带动全镇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对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水电价格擅自加收取其他费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禁止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单栋产业用房分割出租时,各出租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责任单位:虎门集团、镇住建局、镇农林水务局、镇市场监管分局、虎门供电局,各村(社区)〕

  三、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

  市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市镇3:7比例分担,对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责任单位:镇经发局、镇财政分局、虎门供电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和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和市规定执行。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