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横沥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60023),东莞市横沥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横沥分局
二、公告时间
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
三、公告内容
1.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完善片区道路交通体系和供电设施,横沥镇拟开展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和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该批次项目有1.7834公顷用地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横沥镇组织编制了《东莞市横沥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局部调整了横沥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2.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1.7834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
3.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8月12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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