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58号),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雪诗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敬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酵素SOSO粉(固体饮料)、奈米活力肽(固体饮料)
东莞雪诗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纤酵素SOSO粉(固体饮料)”和“奈米活力肽(固体饮料)”检出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经营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能出示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纤酵素SOSO粉(固体饮料)”和“奈米活力肽(固体饮料)”的进货单据、供应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291112A01号
该公司自查分析上述食品不合格原因为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生产环节标签印刷不合格,导致抽检出现不合格情况。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所在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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