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东劳人仲院(高埗庭)公字[2026]16号
东莞市润盈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晓与你(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367号)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庭已于2026年7月28日受理。鉴于无法联系你及法定代表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6年10月12日14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11号,电话:0769-813023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郭婷婷,书记员:李小艳。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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