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高埗高录天花材料店(个体注册号:441900601983709)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撤销该公司于2009年1月6日的设立登记(备案)。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