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圳市铭开电力有限公司:
本庭于2026年5月27日受理袁汉深诉深圳市铭开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铭开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251号)劳动争议一案,袁汉深请求裁决与两被申请人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支付工资82294.07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000元、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事项涉及金额130294.07元。因深圳市铭开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6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11号,电话:0769-813023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莫景辉,书记员:李小艳。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