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东莞市荣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庭于2026年4月9日受理农平确与你(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147号)劳动争议一案,于2026年4月25日向你邮寄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书,农平确请求裁决工资9141元、加班费388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4159元等事项共计91688元。申请人于2026年5月22日开庭当日提出变更仲裁请求申请,请求变更加班费为1126.5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为90268元,变更后仲裁请求合计108535.5元。现,因开庭当天你未到庭以及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变更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庭定于2026年7月21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11号,电话:0769-813023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莫景辉,书记员:郭婷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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