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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1-13 15:22: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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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东泓然堂医药有限公司东莞高埗企石村分店:

  我局已按规定时限要求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东市监通销先告﹝2025﹞2301号)公告送达你单位。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东市监通销﹝2025﹞2301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决定不服,可在接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附:(东市监通销﹝2025﹞2301号)《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9号  邮编:523270

  联系人:凌昌云 联系电话:0769-8113366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东市监通销[2025]23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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