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镇(街道)属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44号),为规范高埗镇镇属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实现镇属企业资产保值增资,现将《高埗镇镇属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22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镇政府大院东莞市高埗镇资产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23000);
2.电话:0769-88876671;
3.电子邮箱:gbczfu@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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