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9年4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44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莞市高埗常记日用品店经营的罗汉笋尖(盐水竹笋)
(一)东莞市东莞市高埗常记日用品店经营的罗汉笋尖(盐水竹笋)(生产日期:2019-5-02商标:鑫竹,规格:500g/包)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罗汉笋尖(盐水竹笋)。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罗汉笋尖(盐水竹笋)共计20包,其中用于抽样检验7包,其余已销售,无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采购上述批次罗汉笋尖(盐水竹笋)。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高埗川红粮油店经营的汕头咸菜
(一)东莞市高埗川红粮油店经营的汕头咸菜(生产日期:2019-4-10,商标:德生,规格:250g/包)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并查扣上述批次汕头咸菜6包。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汕头咸菜40包,其中用于抽样检验7包,已销售34包,库存6包。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采购上述批次汕头咸菜。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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