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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镇属资产交易竞投结果公布表(FGJY-2022004)
|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4-02 16:49:45
来源: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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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2年4月1日
单位名称 | 东莞市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陈德奎 |
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凤岗镇玉泉路旁停车场(原华侨医院用地)、园龙山公园东门入口停车场、园龙山公园西门入口停车场、康佳路旁停车场(康佳电子厂旁)、昌盛南路旁停车场(凤岗体育馆旁)出租 |
资产地点 | 凤岗镇玉泉路旁停车场(原华侨医院用地)、园龙山公园东门入口停车场、园龙山公园西门入口停车场、康佳路旁停车场(康佳电子厂旁)、昌盛南路旁停车场(凤岗体育馆旁) | 资产用途 | 出租 |
拟订合同年限 | 5年 | 起止时间 | 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
交易面积 | 停车位共625个 |
拟订交易金额 | 225000元/年 |
出租要求 | 1、承租方负责停车智能化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承租方负责停车收费服务工作,承租方自负盈亏,所投设备归投资方所有。2、承租方必须将停车场数据接入东莞市智慧停车云平台。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若要进行收费标准调整,需先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双方重新协商调整租金比例及金额。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经营。5、租赁期内,停放车辆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及赔偿。6、出租方将对承租方进行每年考核,考核范围包含:投诉率、服务水平等。若出现如下四点情况,出租方将要求承租方及时整改并有权对其进行处罚:(1)未按约定投资、建设和运营;(2)未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4)有其他损害出租方或公共利益的行为。7、免租期:两个月。 |
交易方式 | 明标明投 | 交易地点 |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成交 情况 | 最终竞得人 | 东莞市商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单位:元/年) | 225000 |
联系电话:0769-82856985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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