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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明伟纸品有限公司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9-22 17:26:24  来源: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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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明伟纸品有限公司: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东城综调通字〔2026〕第11-00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

  为查清你(单位)于 2017 年在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南天路凤岗段62号地块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请你(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身份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其他相关材料);

  2、非本案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需另携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情况说明书(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需携带的资料:填写好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69-87752345;单位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19号。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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