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对东莞市凤岗镇凤乐新村一座、凤乐新村二座加装电梯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向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岗镇电梯办)提出,电话:0769-82557181;并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不动产权证书等),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凤岗镇电梯办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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