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6]70号
东莞市盈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李秀琼诉你(单位)、东莞市两纺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李秀琼为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如下:
(一)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2025年年终奖工资11000元;
(二)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9343.30元;
(三)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650元。
以上合计金额:65993.30元
二、东莞市盈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案件的被申请人一。于2026年7月20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6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号)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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