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关于下达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水口村工业大厦项目二期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6年10月22日取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函〔2026〕619号)。现将《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新区基本情况
项目建新区位于大朗镇水口村,总面积4.668亩,其中建设用地4.668亩(变更前地类为农用地4.5435亩、其中耕地0.1680亩,未利用地0.1245亩),共1个地块。所需指标4.668亩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东莞市2018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
二、公告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告: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大朗镇栏目
2、张贴公告: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大朗镇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水口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
三、公告时间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为期一个月。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间,如对该建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中心提出。为了更好地沟通和完善建新方案,请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植文 联系电话:81291826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水口村工业大厦项目二期建新方案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6〕619号)
2.建新区影像图
东莞市大朗镇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6年11月2日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