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公示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
2.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
联系电话:0769-82816628
3.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发放购房补贴。
附件:购房补贴发放公示名单(第二批)
东莞市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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