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27日撤销东莞大朗东莞大朗华卫外科诊所(备案号:MA56KPU7744190017D2192)《诊所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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