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8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唯鲜诺果业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夏橙”
(一)东莞市大朗唯鲜诺果业商行销售的“夏橙”(购进日期:2024-05-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联苯菊酯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夏橙”30公斤,已销售27.5公斤(含抽样3.5公斤),剩余2.5公斤未销售完,烂了自行销毁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夏橙”。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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