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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天然气发电项目、莲大路及屏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成果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7-07 17:13: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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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天然气发电项目、莲大路及屏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背景及原因

针对大朗镇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为城镇建设尤其是能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提供空间。本方案使用东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天然气发电项目、莲大路及屏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天然气发电项目、莲大路及屏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9025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使用预留规模后,大朗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前大朗镇耕地保有量为1163.67公顷,预留规模落实后,大朗镇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现状耕地0.0215公顷,全部为水浇地,用地报批阶段需落实补充耕地数量不少于0.0215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不低于322.5公斤,补充的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的质量,以确保全镇范围内的耕地总量平衡,质量不下降。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预留规模落实后,大朗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2.9025公顷。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在大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及涉及的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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