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朗镇高英村四海英才小学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背景
针对大朗镇经济发展变化与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必须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为城镇建设尤其是城镇基础设施完善提供空间。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本方案保障高英村四海英才小学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根据大朗镇现行规划,落实地块选址位于高英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为1.3994公顷,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1.3372公顷,其他土地0.0622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使用预留规模后,大朗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前大朗镇耕地保有量为1163.67公顷,预留规模落实后,大朗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现状耕地0.0888公顷,用地报批阶段需落实补充耕地数量0.0888公顷,补充的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的质量,以确保镇内的耕地总量不变,质量不下降。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预留规模落实后,大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增加1.39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增加1.3994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使用跨省省域调剂建设用地规模1.3994公顷,未突破跨省域调剂建设用地总规模。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在高英村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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