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委干〔2024〕46号
关于傅伟斌等同志聘任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傅伟斌、张梅、黄学谦、傅锐良、邝永勇等5位同志 聘任长塘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卢俊钊、叶雪雯、秦梅、黄锦笑等4位同志聘任长富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叶天升、刘远桥、孙洪涛等3位同志聘任求富路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朱慧娜、叶仲鹏、李潇潇等3位同志聘任佛新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叶列驰、任斌彬、陈志成、陈玉嫦等4位同志聘任巷头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张广阳、陈海松、钟金法等3位同志聘任巷尾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吴磊超、谢慰意、谢汉斌等3位同志聘任竹山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黄绍龙、叶秀云、刘植文、黄勇粦等4位同志聘任大井头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刘贺斌、赖向忠、钟卓深等3位同志聘任圣堂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叶轩顺、叶国梅、佘明辛等3位同志聘任大朗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陈爱华、谢国斌、朱永雄等3位同志聘任黄草朗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韩淑儿、韩锦兴、叶芳廷、叶志锋、张小勇等5位同志聘任屏山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
中共大朗镇委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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