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辖区范围内公房的维护和管理。
二、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等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工作。
四、协助业务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小区设立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六、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七、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工作。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1066639
负责人姓名:李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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