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角社村党委(以下简称“角社村党委”)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1月13日,巡察组向角社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村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村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作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村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村党委对反馈意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村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党委书记在党委班子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债权追收不力,呆坏账风险高”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角社村经联社及下辖合作社应收款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制定追收方案和追收计划。二是村党委书记与分管“三资”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明确加强财务工作监督的要求。三是对于新签约合同办理银行代扣,对未办理银行代扣的采用每月缴租期前发信息提醒,对逾期未缴租按照相关程序收取滞纳金。四是召开专题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在召开的专题生活会中,深入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所有需结转的固定资产已全部完成结转。二是村党委书记与分管“三资”干部进行谈话,要求分管“三资”干部梳理目前财务状况,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及相关人员学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针对“重大事项未审查”问题。一是村党委书记与该未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进行审查的经办干部、分管“三资”干部进行谈话。二是制定《角社村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明细表》,由财务会计进行填写,及时提醒跟进人员要按照程序做好民主决策资料或重大事项审查程序。三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详细学习重大事项的有关资料,熟悉履行民主决策或重大事项审查程序的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村党委将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角社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通过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管理。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持续加强督查和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围绕东坑镇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精准招商、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链升级、重大项目建设、交通路网改造等工作,借助优越地理位置,推动角社村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3381477;电子邮箱:202612849@qq.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1号角社村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角社村党委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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