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积极开展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相关工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东坑镇亭岗智创城项目建新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新目标
建新区位于东坑镇彭屋村,共2个地块,面积为51.67亩,均为农村集体用地。通过建新区的实施,完成调入节余指标任务,落实帮扶责任,为调出节余指标地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东坑镇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二、建新主要内容
建新区位于东坑镇彭屋村,共2个地块,面积为51.67亩,均为农村集体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9.82亩(耕地0.12亩,园地23.45亩,草地13.15亩,林地10.64亩,其他农用地2.46亩)、建设用地1.85亩。其中建设用地1.85亩是在1999年1月1日后变更的,原地类为农用地1.83亩(耕地0.10亩,园地1.40亩,草地0.01亩,其他农用地0.32亩),未利用地0.02亩,按原地类报批。因此该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51.65亩(耕地0.22亩,园地24.85亩,草地13.16亩,林地10.64亩,其他农用地2.78亩),未利用地0.02亩。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部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联系电话:0769-83887238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北6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附件1: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东坑镇亭岗智创城项目建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JX001、JX002)
附件2: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东坑镇亭岗智创城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图(JX001、JX00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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