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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东城分局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07 16:03:1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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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统筹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承担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四)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辖区内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森林消防工作、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五)协调森林防火、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防治、冰冻、台风防御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六)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承办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承办街道办事处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曾宇杰

  联络电话:0769-22481911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大道571号社保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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